项目概况
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C2025GK046
项目名称: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25,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6,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 | 采购无人机教学类、家政服务类及其他类实训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16,7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2(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5,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 | 采购汽车维修类及化工类实训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5,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3(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2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 | 采购电工类、育婴类及高台巧娘等实训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6,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4(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57,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 | 采购电子商务及农林类实训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7,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15%。
(6)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5%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7)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9)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第1包、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采购金额预留比例:47.46;
合同包2(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15%。
(6)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5%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7)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9)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第1包、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采购金额预留比例:47.46;
合同包3(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15%。
(6)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5%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7)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9)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第1包、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采购金额预留比例:47.46;
合同包4(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15%。
(6)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5%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7)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9)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第1包、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采购金额预留比例:47.4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3(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4(高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本项目的开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3060/login)进行,请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磋商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等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响应。
3、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4、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质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水韵街3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高台县巷道镇东湾村黎山路0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乔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